据介绍,清查的范围包括2005年以前建成,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至2013年5月10日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》印发前后,本地区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船舶行业的所有建成及在建项目,也包括外资、央企等项目。
各地清理完成后,由各市将清理结果联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。省、市有关部门协商基本一致后,认为不符合产业政策、准入标准、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。